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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08-11-17

各位专家:
    根据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精神,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生导师遴选及“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由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
    1、爱国守法,治学严谨,能承担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责任;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
    3、主要研究方向在“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范围(附后)内,为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
    4、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具有博士学位;
    5、目前尚无博士生导师资格,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6、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梯队;
    7、目前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硕士生导师:
    1、爱国守法,治学严谨,能承担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责任;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
    3、主要研究方向在“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范围(注:限申请其中一个专业)内,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4、目前尚无研究生导师资格,具有正高级或3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5、目前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三、遴选原则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附后)相关规定执行。

    四、遴选日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或《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后),并在11月26日(周三)以前提交人事教育处。
    2、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12月组织召开遴选会议,审核申请人有关材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认定资格。
    3、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本次通过上岗资格的导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其他
    1、上述导师条例及申请表等,可在中心网页下载,网址:http://www.ceode.ac.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
    2、未尽事宜,请与人事教育处(010-62558988,58887308)联系。


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20081117082017.doc
    2、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0081117082032.doc
    3、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0081117082046.doc
    4、对地观测中心主要研究方向 20081117082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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