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人事教育处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14

   人事教育处是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人事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研究提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事、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及建议;制定人事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重点做好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定期分析人才队伍现状并提出对策;配合机构设置确定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负责各类人员的招聘、调配、考核、奖惩、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障;承担研究生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承担学位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  长:李培祝

   副处长:何小伟

   处  员:郝  帅,周丽群,李宣颖,路  梅 

   联系电话:010-82178970,010-82178971(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