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科技处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14

科技处是从事科研管理和大科学装置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定期分析研究科研领域和大科学装置的现状与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中、长期科研与大科学装置发展规划;制定科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科研和大科学装置运行项目的争取与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承担科技档案、成果管理及科普工作;负责质量体系、保密体系、许可证和测绘资质的管理;承担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和用户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  长:闫冬梅

  副处长:李英华,毕建涛

   处  员:刘  洁,张  琳,肖  函,李  彤,甄  静,张银辉,陈明美,梁  栋

   联系电话:010-82178966,010-82178967(fax)